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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凯媛 律师,女、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申泰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承办过大量有影响的涉外、金融、经济、房产、民事和刑事案件,执业遍及全国许多省市的高级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还参与多起非讼项目,在当事人间有较高的评价和声誉。
    担任几十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经和现在还担任过一批艺术大师和近现代名人和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为多位名人及其亲属代理过诉讼和非讼案件。
    2005年被上海市司法局光荣地评为“上海市司法局三八红旗手”。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曾在《解放日报》上发表过《父母离婚 未婚子女的产权房有说法》(2000年11月24日,《解放日报》A3版);《罪与非罪 这样的玩笑开不得》(2000年12月1日,《解放日报》A3版);《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 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2001年2月2日,《解放日报》A3版);《法律如何规定民间借贷利率》(2001年4月6日,《解放日报》A3版);《物业管理话题四:擅自在小区内停车,结果被盗—物业公司不负赔偿责任》(2001年8月3日,《解放日报》A2版);《物业管理话题五:业主委员会 成立条件与职权范围》(2001年8月24日,《解放日报》A3版)等多篇法学文章,内容涉及金融、房产、公司、民事、刑事等方面,其中部分文章还被收录到《解放日报》“法律服务”专栏集粹《法律伴你行》一书中。

上海市申泰和律师事务所
(原上海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